(一)判断是否构成工伤:关键看工人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比如,工人在正常上班时间,在工厂车间内,因操作生产设备而受伤,这种一般就属于工伤情形。
(二)老板的应对措施:
1. 送医救治及垫付费用:老板要尽快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垫付医疗费用,确保伤者能得到及时的医治。
2. 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比如,事故是3月1日发生的,那老板要在3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老板未按规定申请:如果老板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工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例如,老板错过了30日的申请期,工人自己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去申请。
2. 工伤认定后的待遇:经认定为工伤后,工人可以依据工伤认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像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也会正常发放等。
3. 老板未缴纳保险的责任:若老板没有依法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那相应的费用就要由老板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支付。比如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得老板来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