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计算: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来确定赔偿金额。这就要求在治疗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如病历、诊断证明、收费票据等,以便准确核算赔偿数额。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一般情况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个期间通常不超过12个月,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相关部门确认后,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职工要注意和单位沟通确认工资支付情况,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伤残津贴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伤残津贴的比例也不同。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以此类推,随着伤残等级降低,比例会相应递减。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金额。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等。职工要明确自己的伤残等级,以便准确计算应得的补助金数额。
(五)死亡赔偿计算:如果职工因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外,还可能涉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赔偿项目。对于死亡职工的家属,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申请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