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费:肇事者应当赔偿伤者因治疗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这其中包含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各种与治疗伤病直接相关的费用。保存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是很重要的,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误工费:需要根据伤者实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伤者要准备好相关的误工证明,比如单位开具的请假证明、收入减少证明等。
(三)关于护理费: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同时,要注意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
(四)关于交通费:应当以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关于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伤者因伤致残的情况):残疾赔偿金根据伤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则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六)关于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伤者死亡的情况):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七)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八)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具体赔偿金额需综合伤者的实际情况、伤残等级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鉴定等方式明确各项赔偿数额。
(九)关于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处理:若肇事者拒绝赔偿,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