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N+1”赔偿中,“N”为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1”为代通知金按上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年终奖是否计入计算基数取决于发放时间。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计算“N+1”赔偿时,对于“N”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明确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依据,满一年付一月工资等。“1”的代通知金标准为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而月工资确定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平均工资涵盖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当年终奖在十二个月内发放,自然应计入计算基数确定赔偿金额;不在此期间发放则一般不计入。具体计算需将十二个月收入总和除以12得月平均工资再计算赔偿金额。若在实际计算“N+1”赔偿金时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准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