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巷道处于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从物权来讲,它是宅基地附属部分,使用权由宅基地使用权人共有,是为满足通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的。在规划建设上得符合村庄规划,不可私自侵占、破坏。若有村民侵占,其他村民可要求其恢复原状。巷道维护由村民共同负责,按约定或村规民约分担费用。当巷道通行产生纠纷时,首先由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来保障正常通行权等权益。
我认为,明确这些规定能保障村民在巷道使用中的权益。这有助于维护农村的和谐秩序。
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加强对这些法律规定的宣传,让村民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理巷道相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三是在进行村庄规划时,对巷道的规划要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