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撞车且你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首先要明确,不是对方所有的交通费你都需要承担。只有当交通事故确实给对方造成了合理的交通费用损失,并且经过法律认定这个损失应该由你负责的时候,才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二)对于合理的交通费,常见的比如对方为了处理此次事故而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支出,像去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到相关机构定损等产生的打车费用等,而且对方需要有相应的凭证来证明这些费用的真实性,例如正规的打车发票等。
(三)一般来说,对方日常正常上下班等日常通勤的交通费用,通常是不在你需要赔偿的范围内的。如果对方要求你支付一些不合理的交通费,你是有权利拒绝的。
(四)要是双方针对交通费的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最终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判断该交通费是否应当由你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强调的是合理费用,也就是交通费的赔偿需要是合理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