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物业实际提供了诸如小区环境卫生清扫、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服务,且业主事实上接受了服务,双方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此时业主拖欠物业费等违反约定的行为,物业有权起诉要求业主支付费用。
(二)物业起诉时,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提供了服务、业主接受服务以及业主存在违约行为等事实。
(三)若物业未实际提供服务或者服务存在重大瑕疵,业主可据此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事实上提供服务且业主接受的,可参照适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