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收取违约金合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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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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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了违约金,则物业收取违约金具有合理性。首先因为物业的服务对象是整个小区,所以即使没有签订物业合同,物业与业主之间具有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其次,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了违约金,而业主未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则应按约定缴纳违约金。
物业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收取违约金合理吗?

物业与业主之间即使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也存在着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了违约金,则物业收取违约金具有合理性。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物业服务企业不可能只对某一部分的物业提供服务,而不对另一部分的物业提供服务,其服务的对象只能是整个小区内的物业。因此,只要物业公司为某住宅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那么业主就事实上就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并非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购房者在购房前应当了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如不认可其中条款,可以选择不买房。如购房者选择买房,则可视为其已经认可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因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法律依据。在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就有了法律保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所有业主均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业主应当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物业服务的提供者、收费标准等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服务费。至于物业公司是否与业主另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际上并不影响其收费的合理性。

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该约定理应同样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力,故业主应该按照约定向物业公司缴纳违约金。但是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已经明显高物业公司公司的实际损失,业主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购房时即认可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了违约金,则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应当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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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物业合同收取违约金合理吗?
如果业主还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但是物业已经收取了业主的违约金,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业主可以收集相关的材料依法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业主应该注意,一旦与物业进行合作,应该依法签订合作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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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物流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责任,货物质量不符有哪些违约
[律师回复]
一、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合同约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本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约定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违约责任。适用本条,主要是对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认定。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条款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了但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合同法》授权当事人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处理质量标准争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事实上,合同当事人在发生质量争议后,很难坐到一起达成补充协议,这时得靠交易习惯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如按照以上方法还是不能确定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则继续适用《合同法》第62条一款,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又不能协商确定的,受损害当事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称为不当履行,是一种违约行为。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在此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依照约定;如果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既指不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也指不符合法律推定的质量要求,需注意数量不足一般不适用本规定,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

2)注意运用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并了解各种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
①修理,主要适用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承揽人应对工作物的瑕疵负责,并负修理义务;
②更换,其适用前提是合同的标的物是种类物。一般发生在买卖合同中,即以种类物为合同标的物的,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另行交付无质量瑕疵的物。
③重作,主要发生在提供服务的合同中,如加工承揽合同。
④退货,意味着解除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第95条关于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的条件。只有在标的物的质量瑕疵影响到合同目的实现时,买方才可退货。
⑤如合同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一方又已领受货物的,可以请求违约方依据瑕疵的程度减少价金或报酬。

3)符合合同法第111条规定的,因卖方的加害给付既成立违约行为,又成立侵权行为,买方可以选择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为诉由,提讼请求损害赔偿。货物质量不符是违约吗答案是肯定的。货物质量不符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包括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些问题在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描述,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对于买卖合同货物质量不符的情况时而发生,比如房屋买卖中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等等。买卖合同中,买方如果发现货物质量不符时,要及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困难,不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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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违约协议怎么签订?
物业合同违约协议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内容来进行签订,比如说约定一下,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就可以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不管怎么样肯定是需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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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在公司上班,可是前几天公司违约了劳动合同要辞退我,对此我想知道那个违约金要怎么处理呢
[律师回复]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违约金要怎么处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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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违约金合法吗
不合法。虽然物业费和违约金具有相似的标的物类型及品质特性,然而,这两种债务却源自于:开发商对延迟交房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业主对物业管理机构付出的物业服务费用,而它们分别属于两个独立且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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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定的货没有按时送到可以要求赔付违约金吗?货物合同违约金一般是怎么算的?货物运输违约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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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物业公约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物业公约应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签订物业公约应注意什么
签订物业公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公约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物业管理企业三方签订的关于房屋售后各方物业管理权利义务的契约。一经签订,对签约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公约应包括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签约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处理等基本内容。
3、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房屋前,制定公约,并将公约报送市国土房管局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提供经核准登记的公约。
4、开发企业在售房时应向购房人明示公约。公约应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签订,由开发企业、购房人,物业管理企业三方签订承诺遵守公约的承诺书。承诺书一式四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房屋交易档案留存一份。
二、买卖商品房为何签物业公约
当前反映的物业管理纠纷较多,纠纷看似发生在入住阶段,其实大多在买房时就留下了隐患,往往是因为买房时对房屋售后各方关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没有界定清楚。很多业主和开发企业认为物业管理是入住后的事,应该在入住后再协商。但由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委托权由开发企业行使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单个业主事实上不可能在入住时就公共性的物业管理服务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协商。这样很多业主因此认为自己是在入住时被动接受了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条款,觉得服务和收费标准等均由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确定,业主没有主动选择的权利。同时由于买房时不同的业主对物业管理的预期不一样,有的业主可能倾向高标准服务,有的倾向较低标准服务,而由于没有在买房时说清楚,入住时某些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与自己买房时的预期不一致,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很难协调这种矛盾。此外,加上入住时的实际情况可能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或广告上标明的不一致,买房时销售人员和印发的广告上说的物业管理费可能是1元每平方米/月,物业管理公司是某名牌物业管理企业,但入住时有些购房人发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变了,物业管理企业也可能换成了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而且对于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和相应配套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责任不清晰,停车场和会所的使用收费问题,往往也是纠纷的起端。
由于购房时没有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签订详细协议,入住后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也觉得疲于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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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物业合同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未签订物业合同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并统一进行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豪侠,最高上限是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合同在签订时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情况来认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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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订金的违约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租房合同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了,那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我们知道如果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那他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多种,比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等。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除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也是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数额得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数额得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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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合同违约金是否合法?
物业收取合同违约金是合法的,但是前提必须是确实存在这样的一种违约责任,如果说其中一方没有存在违约责任的话,那么完全不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这样一种法律的责任。比如说没有提供物业服务,或者是业主没有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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