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农村宅基地公证效力的正确认识
公证机构依照公证程序和法律规定对宅基地相关事项进行公证,确实能起到证明相关事实的作用。比如在宅基地流转过程中,对流转协议进行公证,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让参与流转的各方更加放心。
(二)农村宅基地公证的限制
宅基地的归属和使用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转让方面,受让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证不能改变这一法定要求。在继承问题上,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公证不能突破法律对于宅基地流转主体等方面的限定。
(三)判断宅基地公证效力的关键
虽然公证有其效力,但最终还是要看是否符合宅基地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使进行了公证,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关于宅基地的规定,该公证的效力也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