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明确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与正式工相同。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告知工厂,要求工厂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工厂应尽的责任,及时申请有助于后续工伤认定及待遇享受等流程的顺利进行。
(二)若工厂没有按照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临时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要积极主动,在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注意这个1年的时间限制,避免错过申请时机影响自身权益。
(三)在准备工伤认定材料时,由于临时工可能未签正式合同,所以除了劳动合同外,要留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材料,像工资发放记录,这能体现临时工在工厂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工作证也是很重要的证明材料,能表明临时工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同时,还需要准备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证明受伤情况。
(四)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临时工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比如工伤医疗待遇,即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可以按规定报销;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临时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五)若工厂没有依法给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临时工不用担心,工厂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保障临时工应得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