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方面:
协议离婚时,双方确实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并不一定非得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离婚。比如夫妻一方户口在A市,结婚证在B市领取,那他们能在A市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在准备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像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流程完成办理。
(二)诉讼离婚方面:
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户籍在C市,但长期在D市居住生活,D市就是其经常居住地,这种情况就由D市的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被告下落不明,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所以诉讼离婚通常不一定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当准备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按照诉讼程序推进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