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那么诉讼费每件交纳50元。例如,诉讼标的额是8000元,此时诉讼费就是50元。
(二)若诉讼标的额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比如诉讼标的额是6万元,其中1万元按50元交纳,超过1万元的5万元部分,需交纳诉讼费50000×2.5% = 1250元,总共交纳诉讼费50 + 1250 = 1300元。
(三)当诉讼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假设诉讼标的额是15万元,1万元部分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交纳(100000 10000)×2.5% = 2250元,超过10万元的5万元部分交纳50000×2% = 1000元,总共交纳诉讼费50 + 2250 + 1000 = 3300元。
(四)要是诉讼标的额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例如诉讼标的额是30万元,前面按前面标准计算,1万元部分50元,1万元至10万元部分2250元,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200000×2% = 4000元,超过20万元的10万元部分交纳100000×1.5% = 1500元,总共交纳诉讼费50 + 2250 + 4000 + 1500 = 7800元。
(五)如果诉讼标的额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以此类推,按照不同阶段的标准计算后相加,就能得出总的诉讼费金额。
(六)对于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均按照上述分段计算后累加的方式确定诉讼费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