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关于“N”,它代表经济补偿,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此规定旨在合理补偿劳动者此前的工作付出。
(2)“1”指代通知金,当用人单位符合法定情形(如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代通知金,工资标准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确定,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一种约束。
(3)不满半年算“N+1”时,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符合法定情形还需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明确了这种情况下的补偿标准。
提醒:
具体劳动纠纷中案情可能不同,涉及“N+1”补偿问题建议咨询我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