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了解自己案件的开庭时间,建议主动与承办法官或法院的书记员联系沟通,询问案件的进展以及大概的开庭安排。这样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做好相应准备。
(二)在等待开庭期间,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比如及时提交证据等。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情况变化,也应及时告知法院。
(三)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要做好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开庭及审结的准备,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和准备相关事务。若适用普通程序,虽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可能因案件复杂等因素导致开庭时间不确定,所以要保持耐心并持续关注案件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