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方抚养。不过要是母方存在一些特定情况,那孩子就可能判给父方。比如母方患有长时间都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这类病,一直都没办法痊愈,或者有其他很严重的疾病,和孩子一起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这种情况下孩子就可能判给父方。再比如母方明明有条件抚养孩子,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又要求孩子跟着自己生活,那法院也可能把孩子判给父方。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都想让孩子跟着自己生活,这时有一些情况会让其中一方获得优先考虑。例如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没办法再生育孩子了,那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这一方。还有就是孩子跟着某一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要是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有明显的不利影响,那法院也可能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也很重要。同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比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以及抚养条件,像是否有时间照顾孩子、是否有不良嗜好等,最终按照对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