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认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厂车间正常上班时,因操作机器设备不小心受伤。
2. 在工作前后,于工作场所内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范畴。例如,上班前在车间准备生产工具时受伤,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现场时受伤。
(二)关于工伤赔偿计算:
1. 医疗费用:这部分费用会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部支付。也就是说,职工因工伤治疗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都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报销。
2. 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比如职工受伤前每月工资5000元,有各种福利补贴,停工留薪期间依然能享受这些工资和福利。
3. 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的情况,职工可以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
(2)二级伤残的话,能拿到25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4000元,若为一级伤残,其伤残补助金就是4000×27 = 108000元。
4. 因工死亡的情况: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并且这些都有相应的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有所不同。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