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单位要明确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来说,需根据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具体情况,结合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合理确定。比如有的骨折情况可能需要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长要以实际医疗需求为准。
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工资。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种正常工作时应得的收入。例如职工原来每月工资5000元,有200元餐补等福利,停工留薪期内也要按照5200元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当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时,单位要及时启动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程序。首先需要对职工的工作安排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确实无法安排合适工作后,按照规定标准发放。
伤残津贴的标准一般是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比如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且要根据职工工资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若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补助金标准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单位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准确支付。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30个月等。
法律依据:
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