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概念区分。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源于生命权受侵害;误工费是受害人受伤到治愈期间因无法工作减少收入的赔偿,针对的是误工损失,二者概念不同。
(二)赔偿情形不同。死亡案件中,若有救治等误工情况,计算的是被侵权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损失,和死亡赔偿金指向不同。
(三)计算标准及依据不同。二者有各自的计算标准和赔偿依据,不能相互混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