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环节
受伤职工如果工伤未达十级且想确定伤残情况,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像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确定属于工伤的重要凭证;还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能说明受伤的具体情况等。材料准备齐全才能顺利进入鉴定流程。
(二)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会依据国家制定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鉴定结果及作用
鉴定结果可能有不同情况。一种是确定为不构成伤残等级;另一种是虽未达十级但会有具体的伤情描述等相关结论。不管是哪种结果,都可以作为确定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比如停工留薪期等,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