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工地受伤,老板看见都不送他去医院,都是他自己喊同事骑电瓶车送他去的,然后在住院期间我老公打电话喊他来垫付住院期间的费用,他说他没钱还说他老婆得了绝症,他拿来3W块要我老公签字说在工资里扣,在其次住院期间对我老公不闻不问请问这个索要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在医院医治结束后,你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凭借鉴定结果和看病的所有材料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提起劳动诉讼。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如果疑问可以来电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