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股份分配时,出资比例是重要参考。一般而言,出资多的合伙人在股份分配中可占相对较多份额。例如,甲出资80万元,乙出资20万元,若仅按出资比例分股,甲可能占股80%,乙占股20%。
(二)但不能仅看出资,还需综合考虑劳务投入和技术贡献等因素。比如,甲虽然出资60%,但在业务开展中劳务投入极大,每天工作时间长且对业务发展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像开拓了重要客户资源、研发出核心业务流程等,这种情况下甲可以占股40%;而乙出资40%,劳务投入相对较少,主要是提供资金支持,那么乙占股60%,这样的分配兼顾了出资与贡献,更为公平合理。
(三)明确约定各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至关重要。比如决策权,要确定哪些重大事项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哪些可以按持股比例表决;分红权方面,要约定好分红的时间、比例和方式等;知情权方面,要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哪些公司资料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合伙协议详细规定。
(四)通过签订详细的合伙协议来避免纠纷。在协议中,将股份分配的具体依据、各股东的权利义务等都明确写清楚,日后若发生争议,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七十条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