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冲红在我国现行税收征管规定下,没有严格限定必须在两个月内进行。
(二)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销货部分退回、销售折让等情况,按规定流程申请且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开红字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符合类似情形,也能开红字发票冲红。实际操作要遵循法规和税务机关要求,备好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规定流程申请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