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和彩礼的归属的确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1. 彩礼的归属情况: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一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因为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未正式确立,彩礼给付目的未实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给付方也可请求返还,毕竟共同生活是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此环节,彩礼应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符合条件时也能请求返还,这是保障给付方基本生活的必要措施。若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彩礼视为对女方赠与,归女方所有。
2. 嫁妆的归属情况:
结婚登记前女方亲属给予的嫁妆,认定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这符合婚前财产的界定原则。结婚登记后给予的嫁妆,若明确表示赠与女方个人,则为女方个人财产;若无明确表示,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在涉及彩礼和嫁妆时,双方及亲属最好明确约定相关财产的归属,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