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回扣留事故车辆,若检验、鉴定超五日,取车时间为检验、鉴定时间加五日;扣留车辆费用原则上由交管部门承担,当事人逾期未处理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具体取车时间视检验、鉴定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1、关于取车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正常情形下检验、鉴定结论确定起五日,是为了保障交管部门有合理时间完成相关流程并通知当事人。若检验、鉴定耗时超五日,扣留时间相应顺延,确保交管部门能充分依据检验、鉴定结果处理事故。
2、对于费用承担,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扣留车辆费用,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而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自行承担费用,是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责任。
在实际遇到此类情况时,若对取车时间、费用承担等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