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情况下,协议只签字没按手印是有效的。签字是表明对协议认可的常见方式,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签字后协议就对双方有约束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二)特殊情况下协议效力可能受影响。比如,若能证明签字是在被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形下进行的,那这个签字不能代表当事人真实意愿,协议可能无效。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强迫对方签字,这种情况下签的协议就可能不被法律认可。再如,签字人无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像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单独签字的协议通常也是无效的。
(三)虽然一般签字就行,但某些特定类型协议或特殊地区规定,可能要求签字与按手印同时具备。不过这种情况较少见,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