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误工时间:
一般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要是因为伤残导致持续误工的情况,那就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二)明确收入状况并计算误工费: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这里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像工资单、收入流水等材料。
2.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先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要是没办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三)计算误工费总额:
算出每日的误工费数额后,乘以误工天数,就能得出应赔偿的误工费总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