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下,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两人一起用工资等收入偿还贷款,那共同还贷的钱以及房子因市场等因素增值的对应部分,都是夫妻共同的,这部分产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承担。
(二)若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买房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还贷:
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无关。例如,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或者因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来还贷,那房子还是其个人的,还贷和增值部分另一方没有份额,相应债务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相关债务归属:
夫妻之间能够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确定该房产相关债务到底归谁。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双方都要遵守这个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