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汽车撞电动车事故中,若确定为主次责任,一般按7:3或6:4的比例划分责任,即汽车方承担70%或60%,电动车主承担30%或40%。这是常见的划分方式,但并非绝对。
(二)具体比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首先看双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汽车方如果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而电动车主正常行驶,汽车方过错更大,可能导致责任比例向汽车方倾斜。其次看违法行为,像汽车方存在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电动车主仅存在一些较轻的过错,如未按规定让行,那主次责任比例可能更倾向于8:2甚至9:1 。最后还要考虑损害后果,若汽车方的违规行为造成电动车主重伤等严重后果,其承担的责任比例可能也会相应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