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当事人女儿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代替起诉,包括当事人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女儿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及当事人有诉讼行为能力且委托女儿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一般不能擅自代替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当事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例如未成年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其女儿基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可代为起诉。这是基于法律对特定人群的保护,确保其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而当当事人有诉讼行为能力时,其女儿需经当事人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后,作为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这体现了对当事人自主意愿和诉讼权利的尊重。在不符合上述法定或委托代理条件的情况下,擅自代替起诉是不被允许的。若你对诉讼代理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