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计算方面:
职工工资在公司破产情况下的计算,一般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职工在破产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某职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他应得的工资补偿就是3个月的破产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若工作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例如工作了8个月,也是按照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了3个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二)工资支付方面:
职工的工资属于优先清偿范围,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会优先受偿。但要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就按照比例分配。
(三)员工保障自身权益方面:
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破产进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