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抵押债务的承担
1. 若抵押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里的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家庭共同生活等原因而产生的债务,例如为了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共同经营家庭生意等所欠下的债务。
2. 要是能够证明抵押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将房屋抵押借款用于其个人的不合理开支,像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并且另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从这笔借款中获得任何利益,那么这笔债务就应当由负债方个人来承担。
(二)关于已抵押共同财产房屋的分割
1. 若已抵押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房屋进行分割,不过在分割的时候要遵循抵押合同的约定,不能违反相关约定。
2.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债务的承担情况,即哪一方承担更多的债务;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财产等情况。
(三)关于债权人的抵押权
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的抵押权都不会改变。也就是说,即使夫妻离婚对房屋进行了分割,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仍然有权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同时,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不因抵押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