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认定“违反自愿原则”:要确定是否违反自愿原则,关键看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受到不当干扰或强迫。像一方通过威胁另一方人身安全、揭露隐私等胁迫手段,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欺诈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就属于违反自愿原则。当事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胁迫时的录音、聊天记录,能证明欺诈行为的相关文件等,以便后续申请再审时使用。
(二)关于认定“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调解协议内容涉及损害国家利益,例如涉及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像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共安全等;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约定违背公序良俗的交易行为等,都属于此情形。当事人要明确协议内容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原则,整理好相关事实和证据。
(三)申请再审的程序:当事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审申请,这个时间限制要严格遵守,一般要关注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期限。同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通常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时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定再审事由,证据要真实、有效、与再审事由紧密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