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临时工与雇佣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关键要看是否满足一定条件。若临时工是由用人单位直接雇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进行劳动,并且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这种情况下就比较有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比如,某单位临时雇佣一名工人负责搬运货物,单位规定了具体的工作时间、工作流程,该临时工需要听从单位的指挥调度,单位也会支付相应的工钱,这种情形就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二)若雇佣方只是临时找个人帮忙,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某人临时请邻居帮忙照看一下店铺,邻居在照看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不过,要是因为雇佣方存在过错行为,比如提供危险的工作环境等,导致临时工猝死,雇佣方可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比如,雇佣方让临时工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临时工因恐高突发疾病死亡,这种情况下雇佣方就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