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不同情形下认定书的制作时限。在一般的车祸事故中,交警要在现场调查那天开始算,十天内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子,得等把肇事车辆和驾驶人都查获了,再在十天内制作认定书。而对于需要做检验、鉴定的事故,要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下来后,五天内把认定书制作好。这样能保证认定书的制作是按照规定的时间有序进行的。
(二)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认定书的问题。如果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条件的话,可以试着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过要特别注意,对于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能随意泄露。
(三)强调及时出具认定书的意义。及时出具事故认定书能够清楚地明确事故责任,让各方知道自己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大小。同时,这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非常关键的,能让当事人依据认定书去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