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进行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对于未登记“丈夫”所欠债务,需区分情况,若为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若为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则可能需共同承担,要明确债务性质并保留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以登记为要件,未登记则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若其以个人名义所负且用于个人事务,如个人消费、赌博等,从法律角度看,此乃个人债务,另一方通常无需偿还,因为该债务与同居生活无关。而若债务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例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等,就可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可能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在实际生活中,面对此类情况,明确债务性质至关重要,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复杂情况难以判断,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