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准备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清楚、准确地写明申请保全的车辆具体信息,像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相关内容,让法院能明确知晓要保全的车辆具体情况。
(二)准备好申请人身份证明。一般来说,个人申请的话,提供身份证就可以证明自己的主体资格;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尽力获取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要是被申请人是个人,可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等;若被申请人是单位,那就得准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四)准备合适的担保材料。可以选择现金、房产等作为担保。比如用现金担保,要确保有足够的金额来应对可能出现的保全错误导致对方损失的赔偿;用房产担保,房产要产权清晰,没有纠纷等问题,这样能保证在保全错误时对方的损失能得到弥补。
(五)提供车辆权属证明。像车辆的行驶证等材料,能清晰证明该车辆的归属情况,避免在保全过程中出现车辆权属不清的问题。
(六)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这些证据要能充分支持保全的合理性,让法院相信申请保全是有正当理由的。
(七)关注当地法院规定。不同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对保全资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准备资料前,最好向当地法院咨询清楚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要求准确准备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