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医疗费赔偿
实际发生的医疗支出都应计算在内,要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二)关于误工费赔偿
需要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关于护理费赔偿
要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时长。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四)关于残疾赔偿金赔偿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十级伤残系数)来计算。但如果受害人年龄超过60周岁,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五)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要根据被扶养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要适当考虑,通常在几千元不等,具体数额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比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七)关于赔偿责任划分
如果是全责,则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是部分责任,则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数额。责任划分一般由相关部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