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方面,一定要妥善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所有相关票据,这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凭证。在就医过程中,要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合理的检查和治疗,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因为赔偿是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来计算的。
(二)误工费的计算,首先要准确确定自己的误工时间,比如有医院开具的休息证明等。对于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收入证明,像工资单、银行流水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一般的计算方法,以月收入除以30天再乘以误工天数来得出赔偿数额。
(三)护理费的确定,要考虑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如果是请护工,要保留好相关的费用票据;如果是家人护理,家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损失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考当地护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同时,还要明确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一般由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给出意见。
(四)交通费的赔偿,要保留好所有正式的交通票据,比如公交车票、出租车票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了解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以此作为参照来确定赔偿数额。
(六)营养费的赔偿,要根据自身的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来确定。比如有营养方面的诊断证明或者建议等。
(七)若造成残疾,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数额。
(八)若不幸造成死亡,相关责任人需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具体数额按照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