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法律行为方面:八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自己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比如一个七岁小孩自己去商店买了一个很贵的玩具,这个购买行为就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商店退还货款。
(二)侵权责任方面:
1. 若八岁以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一般是由监护人来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六岁小孩在玩耍时不小心把别人的花瓶打碎了,那通常是由小孩的父母等监护人来赔偿花瓶的损失。
2. 如果监护人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平时经常教育小孩不能调皮捣蛋、注意保护他人财物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减轻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3. 要是这个八岁以下的小孩自己有财产,比如有长辈给的压岁钱等,当他造成他人损害时,要先从他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如果他的财产不够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剩下的部分就由监护人来赔偿。
(三)刑事责任方面: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做了什么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一个十岁小孩偷了别人的东西,从刑事责任角度看,不会对他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