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宅基地时,受让方要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才能办理转让手续,这是为了确保宅基地资源合理分配,防止宅基地过度流转和滥用。
2. 宅基地上房屋坍塌、灭失闲置两年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这是因为宅基地的主要用途是为村民提供居住保障,长期闲置浪费资源。
3. 长期闲置且未按规定复垦,集体可依法收回。这是从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角度出发,促使宅基地得到有效管理。
4.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城市户口后一般不能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回乡养老等特殊情况可按规定保留,体现了政策在特殊情形下的灵活性。
提醒:
宅基地处理方式复杂多样,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规定,遇到具体问题建议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