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在我国,不同类型土地的使用权归属情况不同。农村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父亲死亡时由同一承包经营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有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则需根据是否有地上附着物及相关约定、规定等来确定归属,可能随之转移或被依法收回。
法律解析:
对于农村承包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的,这强调了家庭作为承包主体的地位。所以当家庭成员之一死亡时,只要在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使用权就由同一承包经营户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享有,保障了家庭农业生产的连续性。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并有相关凭证,且土地上有合法建筑物,按照“地随房走”原则,房屋继承人继承房屋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而在没有地上附着物等特殊情况时,要依据出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如可能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归属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实际情况,若遇到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