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轻微工伤涉及后续赔偿、补偿问题,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那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有必要的。通过鉴定确定准确的伤残等级,能明确赔偿标准,让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合理的保障。例如,伤残等级不同,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也不同,准确的鉴定结果能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二)即使工伤看似轻微,但若存在潜在的功能影响或者后续恢复情况不明朗等状况,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提供客观依据。比如一些轻微的手部工伤,可能当时症状不严重,但后期可能影响手部的正常功能,鉴定能对此作出科学评估。
(三)不过,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并且双方都认为不需要进行鉴定,那么也可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较快地解决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来保障工伤职工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