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费: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丧葬事宜相关费用,比如丧葬用品购买、丧葬场地租赁等,剩余部分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明确支付给死者生前依法应承担扶养义务的特定人群,像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等,保障他们的生活所需。
(三)死亡赔偿金:由死者近亲属参照关系亲疏、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配,离婚后原配偶一般无分配权,分配时会照顾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