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口供录音、书证本身不能直接定罪,只有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且能排除合理怀疑时,才可作为定罪依据。
法律解析:
口供录音作为视听资料,书证通过文字、符号等表达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但在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具体而言,定罪量刑的事实需有证据证明,定案证据要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且综合全案证据要能排除合理怀疑。单一的口供录音或书证存在局限性,如口供可能虚假陈述,书证可能伪造。所以,仅凭它们自身不足以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将它们与其他证据相互结合、相互印证,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若你对证据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