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在哺乳期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这是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的考虑。因为哺乳期的孩子还小,对母亲的依赖程度比较高,而母亲在这个时期能给孩子提供天然且合适的哺育条件,对孩子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二)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严重疾病,例如患有长时间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孩子不适合和母亲一起生活,那么孩子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又或者母亲有抚养孩子的条件,但却不履行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此时孩子抚养权也有可能判给父亲。
(三)综合判定:正常情况下,哺乳期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母亲,但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