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时间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要是因为受伤导致残疾并且持续误工的这种情况,那么误工时间能够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二)关于收入状况及误工费计算:
1. 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是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的。这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像工资单、银行流水这类材料。
2. 没有固定收入的:
先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要是没办法拿出证据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那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 作为老板的特殊情况:
如果是老板,能够证明企业的经营收益情况的,这个经营收益情况也可以作为误工费的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