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老公负债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购买家庭日常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为子女缴纳学费等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以及子女抚养教育方面的支出,这种情况下所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要是老公是以个人名义负债,并且该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比如大额的借贷用于投资高风险的商业项目等。此时,如果债权人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例如用借款购买了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夫妻一起经营的店铺资金周转;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比如夫妻双方都同意进行这笔借贷,那么这种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上述情况,那该债务就属于老公的个人债务,由老公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三)要是老公私自借贷,将钱用于赌博、吸毒等非法活动,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老公个人来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