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民法典》明确规定,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存在两种例外情况,一是女方提出离婚,二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其中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主要是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像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时男方提出离婚。这一规定很合理,它是对女方和胎儿权益的保护。因为女方怀孕期间身体和心理都较为脆弱,胎儿也需要稳定的环境。
如果男方想要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应先审视自己是否符合例外情况。若不符合,就需耐心等待特定时间过后再提出离婚请求。同时,女方也应遵守婚姻中的忠诚义务,避免因自身重大过错给婚姻带来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