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当遇到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却拒绝赔付的情况,首先要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清楚、明确地和对方说明赔付的具体事宜,比如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是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费,还是其他因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等,同时还要确定一个合理的赔付期限,给对方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资金进行赔付。
(二)向对方保险公司报案: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介入调解。因为在保险合同的框架下,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被保险人(也就是肇事方)履行赔付责任,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三)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还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具有专业的经验和权威,他们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沟通、协调等方式,促使双方就赔付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前面两种方式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要求对方履行赔付义务。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准备好充分的相关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清晰照片,照片要能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包括车辆的碰撞位置、受损程度等;还有车辆维修发票,用以证明车辆维修所花费的实际金额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