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同意离婚且存在财产争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可行的途径。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例如,要是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存在家庭暴力,又或者双方分居已经满两年等情况,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二)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按照平均的原则来分。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去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房产、车辆、存款以及投资收益等都在认定范围内。
(三)要是发现一方有隐匿、转移财产这类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这一方就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所以,要注意收集和财产相关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账户的流水明细等。
(四)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最后作出判决。有可能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又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